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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爸最近給了我一個新稱謂 -- "包租婆"

自從上禮拜十五號我們的新房子交屋後, 我跟 Tom 就開始了房東的工作
話說這間新房子, 只是間小套房, 家具寢具廚具都有, 所以很適合出租用
當初買也是多方研究後, 覺得值得投資, 才咬著牙買下去
只是交屋後找房客的工作比想像中的還麻煩

本來剛開始很多人打電話來要看, 我跟 Tom 也很興奮, 覺得太幸運了!
廣告一張貼出去, 就有人打算來住短期, 一個禮拜左右, 而且需要馬上住進去
我們想這樣也好, 這樣我們在找長期房客的期間還可以賺點零頭補貼開銷
另外同時又有四五個人打電話來想約時間看房子, 一切似乎都很順利
沒想到我們聽從房屋仲介的建議, 請對方填寫所謂的 "申請表格", 提供一些背景資料
卻因此而嚇退了想來看房子的人 ( 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過去嗎? )
剛開始的四五位, 最後只剩下一位來看
而這位不怕寫申請表格的人昨晚來看過後, 感覺上他好像覺得太小住不下去
看來這條找房客的路還要繼續走下去

加油啊~~!
希望沒多久就可以找到好的房客, 不要拖到要回台灣了還沒找到啊.........
老天要保佑喔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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