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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初嫁給 Tom 的時候, 婚禮主要是在台灣舉行的
多倫多這邊只是意思請個客, 讓公婆的朋友也可以沾一下喜氣
所以並沒有再多穿一次婚紗或是多辦一次婚禮
但是為了辦移民文件, 還是得來個公開儀式才行

我們在台灣結婚的時候, 是 2003 年 12 月
等我拖半天終於願意搬到多倫多, 也已經 2004 年年初了
當時準備到市政府公證的時候, 故意選了2 月 29 號
一方面因為閏月年特別, 另一方面是 (重點來了...) 我們只需要每四年慶祝一次結婚週年就好囉!

我們兩個其實都不太擅長 "慶祝" 這件事
常常生日跟情人節不知道怎麼慶祝, 還老是忘記在台灣結婚的日子
都是身邊的親朋好友隨口說句: "喂~ 妳結婚快滿 x 年囉!" 
我才突然警覺結婚週年快到了....

今年又閏二月了....
從年初就開始害怕二月的到來, 心裡只是煩惱著該怎麼慶祝才好, 卻一點靈感也沒有
每年12月的那個結婚週年, 我們都很逃避現實的說 : "今年沒慶祝沒關係, 等 2 月29 號再來好好慶祝一番!"
現在可好了, 2 月 29 號近在眉梢, 我們卻一點點子也沒有
昨晚 Tom 不經意的提到 : "我們四年一度的結婚週年快到了!"
又把我不願多想的煩惱給帶了出來

其實 Tom 那天要上下午班, 從下午四點開始上到隔天凌晨
他這傢伙也沒打算請假, 看來是真的沒信心會有什麼特別的慶祝方式
難道我們四年一度的週年就這樣沒什麼火花的過去了嗎?

傷腦筋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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